关于2012年“中秋节、国庆节”放假及2012年度年休假的通知
来源:未知 编辑:admin 发布时间:2018-08-01 14:55 点击数:6107
晨讯集团各分企业:
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职工年休假的相关规定,规范集团企业休假制度,现将2010年休假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中秋节放假安排
2012年9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9月19日(星期日)、25日(星期六)上班。
二、国庆节放假安排
2012年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9月26日(星期日)、10月9日(星期六)上班。
三、集团企业统筹安排年休假的办法
今年“中秋、国庆”两节时间相近,形成“上三天休三天,上六天休七天,上两天休一天”的情况。考虑到两节期间作息时间相对零散,为使广大在职员工更有效的享受假期,同时确保节后能够更好的调整状态、投入工作。集团企业决定:
各部门和子企业在工作允许情况下,可安排员工10月8日、9日进行休假,并将此两天休假计入员工2012年度职工年休假天数中。员工本年度剩余年休假应于2012年2月1日前全部休完。各重要部门和岗位须安排专人值班。
各子企业和部门的专兼职人力资源负责人、接口人须在9月28日下班前将10月8-9日安排年休假的人员范围和值班人员名单报到集团人力资源部。
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,将不在此次统一安排年休假的人员范围内,10月8日、9日须正常上班:
(1)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(含)以上的;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,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;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,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;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,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;
(2)员工已享受上年度年休假,且上年度内又出现(1)中情形之一的;
(3)本年度已休满年休假的;
(4)职工连续工作未满十二个月的。
员工符合享受本次集团企业统筹安排的年休假条件,但本年度剩余年休假不足2天的,10月8日、9日只能享有一天年休假。
各位员工可参照附件《2012年度带薪年休假规定》,查阅可休假天数。
请各部门在节假日期间,妥善安排好值班及安全保卫工作。
联系人:江小姐 电话:020-28240212
特此通知
祝大家节日快乐!
人事行政部
2012年8月31日
相关资讯